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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貿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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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競爭時代(BE0106)
Reinventing the Bazaar

類別: 行銷‧趨勢‧理財>經濟貿易
叢書系列:NEXT
作者:約翰.麥米蘭
       John McMillan
譯者:羅耀宗
出版社:時報文化
出版日期:2002年10月23日
定價:320 元
售價:253 元(約79折)
開本:25開/平裝/336頁
ISBN:957133786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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贏家的詛咒

藝術品界利用競爭市場來衡量價值。一八九○年代在巴黎拍賣高更(Gauguin)、塞尚(Cezanne)等畫家的作品,有助於建立後期印象派畫風。藝術歷史學家費茲傑拉德(Michael FitzGerald)說:「藝評家認為拍賣確立了藝術品的重要性,而從藝術品本身的美,看不出這樣的重要性。」雷諾瓦(Renoir)曾說:「只有一個指標能夠顯示畫作的價值,那就是拍賣廳。」

香港藝術品經銷商馮瑪姬(Maggie Fung)表示,藝術品的買主分成截然不同的兩類,「一種人說,『我喜歡它,非買到不可』。另一種人說,『我不確定自己是不是喜歡它,我真的看不懂,但是這個人勢必成名』。﹂第一種情況中(經濟理論家稱之為「私人價值」),每位競價者都給拍賣桌上的畫作貼上不同的主觀價值。他們都知道那件畫作對自己具有多少價值,但不曉得別人認為的價值有多高。另一種情況中(經濟理論家稱之為「共同價值」),買方所作的估價是客觀的:他們試著評估相同的東西,也就是畫家未來的市場性。不管是誰買到,畫作的價值都相同,但在競價時,沒人知道價值是多少;每個人心裡都有個估計值,但會有誤差,競爭會以不同的方式運作,視出價競購的是哪一類人而定。

蘇富比(Sotheby掇)和佳士(Christie掇)等拍賣公司,是以公開競價的方式拍賣藝術品,也就是競價者不斷提高他們的出價,直到只剩一位競價者。假設你在這種拍賣會中,出價競購一幅畫作。你十分清楚自己願意出多少錢買它(私人價值)。這麼一來,你採用的策略,最好是繼續參與競價,等到價格升抵你的估計價值就退出。如果你太早就停止競價,可能會眼睜睜看著那幅畫作被人買走,而且價格低於你估計的價值;如果在超過你估計價值後還繼續參與競價,萬一買到,價格將高於它對自己具有的價值。如果所有的競價者都採取這種策略,那麼只有在那幅畫作對你的價值,高於所有的競爭對手時,你才會得標。競價的過程,在倒數第二位競價者退出時停止,價格就此敲定,因此你支付的價格是第二高的估價。

競價的過程揭露了一些資訊。拍賣之後,賣方曉得哪位競價者覺得畫作的價值最高,而且從價格可以估計它的價值。價值當然會被低估,因為價格是次高的估價。但如果競價者的人數夠多,競價的結果會推升價格接近得標者估計的價值。

如果拍賣物的價值屬共同價值,而非私人價值,拍賣的邏輯就沒有那麼簡單明瞭。這裡面還多繞了個彎,因為競價者對共同價值的估計,拿不定主意。他們有墜入「贏家的詛咒」(譯註:即中國人所說的「福兮禍所伏」)之虞:太晚才知道價格上升得比拍賣物的價值還高。如果他們無所不知,那麼最佳的估計值大約是競價者所作估價的平均值。當然了,得標者出的價格高於平均投標價格。得標者可能是估計價值時最樂觀的人,但他可能過分樂觀。

吉朋(Edward Gibbon)在《羅馬帝國興亡史》(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)一書中,描述了一個非常戲劇化的贏家的詛咒形式。西元第一世紀,整個羅馬帝國被端上拍賣桌。軍隊殺死羅馬皇帝佩提納克斯(Pertinax)後,「宣告羅馬世界即將以公開拍賣的方式處分,賣給出價最高的人」。兩位羅馬富豪相互競價。「忠誠的密使交易著可恥的談判內容,他們周旋於兩位候選人之間,讓兩人都知道對手提出了什麼條件。」出價最高的狄第烏斯(Didius)即皇帝位,但在位沒多久就慘遭殺害,頭顱被人以矛挑起,在羅馬遊街示眾。

任何拍賣會上,競價如果不小心,就會高估得標的價值(但下場極少像狄第烏斯那麼慘)。競價者有時會被捲入拍賣的激情中,付出過高的價格。但他們不會永遠當笨蛋。經驗豐富的競價者會小心謹慎地出價,避開贏家的詛咒。他們曉得,只有在自己估計的價值相對偏高時才會得標,因此他們會出較低的價格。實驗證實了這一點:受測者起初會出太高的價格,但多練習幾次之後,他們往往會調整自己的行為,避免出價過高。謹慎的贏家不會被詛咒。

文學作品拍賣時,出版商會出價競購知名作者寫的文稿。希拉蕊‧柯林頓(Hillary Clinton)記敘白宮八年的著作,據說八家出版商公開競價,其中一家以八百萬美元得標。競價者看好她那本還沒動手寫的書銷路不錯,因此這種屬共同價值的狀況。以得標金額來判斷,得標的賽蒙舒斯特公司(Simon and Schuster)預期銷路將超過一百萬冊。

有人認為,文學作品的拍賣容易落到贏家的詛咒的下場。亨利侯特公司(Henry Holt)的史特林(John Sterling)說:「人們激烈地彼此競價,做出瘋狂的事,花太多錢去買,隔天再來懊悔不迭,問自己:『為什麼我要買那樣東西?』」這樣的看法不無可議之處。如果買方總是在一次又一次的拍賣會後懊悔不迭,我們不免想問:為什麼他們不能從錯誤中學習?另一種看法是,出版商十分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事,瘋狂競價是相當理性的行為。出版商曉得自己對書籍價值的估計充滿不確定性,因此一開始會先小心翼翼地出價。隨著拍賣的進行,他們見到別人願意付多少錢,導致他們對自己的估價信心增強。就像經紀人齊尼(Elyse Cheney)所說的:「你可以匯集人氣,許多出版商因此鼓起勇氣,願意花錢。」拿到希拉蕊回憶錄的版權後,賽蒙舒斯特公司的羅森塔(David Rosenthal)說,他對這次交易很滿意。「如果沒有絕佳的獲利機會,我們不會這麼做。」